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

tikufree2019-12-17  25

问题 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答案C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七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选项B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八条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行政诉讼法适用解释》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原行政行为作出判决的同时,应当对复议决定一并作出相应判决。此处注意,修订前的司法解释规定,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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