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对下列哪项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

Loveyou2019-12-17  14

问题 执行法院对下列哪项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

选项 A.被执行人未发表的著作B.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C.金融机构交存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D.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

答案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规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等,故AB不当选。根据《执行规定》第34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及其在人民银行的其他存款可以冻结、划拨,并可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执行措施。但不得查封其营业场所。C不当选。根据《执行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故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可以作为执行的标的,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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