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因资金短缺向乙银行借款三亿元,后甲公司因房地产市场不

恬恬2020-05-20  19

问题 甲公司系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因资金短缺向乙银行借款三亿元,后甲公司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资金回笼发生重大困难而无法清偿乙银行借款。已知甲公司对其下属的子公司享有一亿元的到期债权,但因为系关联公司,甲公司没有对其子公司主张;另外甲公司还将其开发的数个楼盘中的房子以低价处理给公司高管。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子公司应当直接对乙银行为清偿B.乙银行可以代位行使甲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到期债权,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C.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低价销售房屋给公司高管的行为,但所得利益归属于甲公司D.乙银行可以撤销甲公司低价销售房屋给公司高管的行为,且所得利益归属于乙银行

选项

答案ABC

解析本题涉及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归属。《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但通说仍认为代位权的效果应遵循"入库规则"。因此,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效果最终均应归属于债务人。本题正确选项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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