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

恬恬2020-05-20  15

问题 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选项

答案AB

解析《高法解释》第184条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3)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调解。庭前会议情况应当制作笔录。故本题的AB两项均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口供是否需要排除,只能在庭审中解决,而不是在庭前会议中解决。D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出示过的证据",而是"无异议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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