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6月1日正式营业,2016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

Freeti2019-12-17  21

问题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于2016年6月1日正式营业,2016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6万人民币,并通过认证。当月货物不含税200万元人民币,外销取得收入120万美元(汇率为1∶6.5),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出口退税税率为13%,则甲公司2016年增值税退税()万元。

选项 A、102B、101.4C、203.4D、70.8E、0.6

答案D

解析具体计算如下:①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6.5×(17%-13%)=31.2(万元)。②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200×17%-(136-31.2)-0=-70.8(万元)。③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退税率=120×6.5×13%=101.4(万元)。④70.8<101.4,即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小于免抵退税额,则甲公司2016年增值税退税额为7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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