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

恬恬2019-12-17  22

问题 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房地产维修中心派了几个工人携带维修工具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先将拆下来的建材运到地面堆放,但汽车修配厂监工为了尽早完成维修工作,让维修工人将拆下来的建材放在厂房顶边沿上,嗣后,厂房边沿的檐板断裂,堆放的建材从房上掉下来,将从房下经过的李某砸伤,经过抢救治疗,李某成为植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汽修厂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B:维修工人应该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应该由房地产公司单独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D:汽修厂应该对其指示过失对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答案AD

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规定了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责任。本案中,汽修厂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因而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定作人汽修厂不承担责任,但由于它作出了错误的指示,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因而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A、D两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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