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以下各项中,属于抢劫罪的一项是( )。A.李某潜入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以下各项中,属于抢劫罪的一项是( )。A.李某潜入
admin
2020-12-24
76
问题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以下各项中,属于抢劫罪的一项是( )。
选项
A.李某潜入王某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逃跑,王某紧追不舍。李某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逃走
B.郑某骑摩托车见田某提着精致皮包行走,从背后用力拉皮包带,试图将皮包抢走。田某拽住皮包带不放,见此情景,郑某突然对摩托车加速,并用力猛拉皮包带抢走皮包,田某当即被摔成重伤
C.某晚,在大街上见赵某一人行走,即起歹意,将其奸污,并将显示其身份的皮包等物带走
D.林某潜入胡某家中盗窃贵重物品,被主人发现后逃走,躲在农民的草垛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村长高某路过时,发现林某行踪诡异,林某以为髙某发现了自己昨晚的盗窃行为,对高某进行打击,致其重伤
答案
B
解析
A项李某的行为不涉及“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排除A项;C项中犯罪嫌疑人带走显示赵某身份的皮包等物的目的是为逃避侦查,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排除C项;D项中林某的暴力行为不是“当场”实施的,故不构成抢劫罪。B项符合“暴力”“非法占有”等要件,所以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2rp0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某次培训的员工中有369名来自A部门,412名来自B部门。现分批对所有人进行培训,要求每批人数相同且批次尽可能少。如果有且仅有一批培训对象同时包含来自...
情绪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常常伴随着信息而传播。作为一种态度,情绪不仅能够__________人们对所传播信息的认知,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指导人们的行为。积极的...
甲国与乙国因领土纠纷发生争端,下列说法不符合国际法相关规定的是:A.甲乙两国可以派出外交使节进行谈判,这是解决争端最直接的方法B.甲乙两国可用请求书方式将争端
企业某次培训的员工中有369名来自A部门,412名来自B部门。现分批对所有人进行培训,要求每批人数相同且批次尽可能少。如果有且仅有一批培训对象同时包含来自...
科学的发展总带给人类崭新的思维方式。比如,在大数据背景下,人类的许多行为都是可以被预测的。从这个角度看,人类的行为并不是互不相关的独立事件,而是相互关联的...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
甲乙两公司签订钢铁买卖合同,并约定货到付款。甲公司交货前夕得知乙公司全部账户因民事纠纷已被冻结,遂决定暂不向乙公司交货。关于甲公司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A.王某3月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月5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3月1日起建立B.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A.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B.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C.甲养的羊误入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涉及水利工程的是:A.城市汗水处理厂利用微生物分解吸收水
随机试题
在某会计年度出现( )时,一般意味着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可能出现问题,投资者、管
2016年,深圳市优质高端产业加速壮大,本土世界500强企业增至5家,分别是:
C建筑工程公司原有从业人员650人,为减员增效,2009年3月份将从业人员裁减到
施工中发生持续不可抗力,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
原始数据都乘以一个不等于O的常数k
A
李小姐是一家外企的中层管理员,有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目前银行存款利率较低,而股
某建筑工人,男,25岁。从高处坠落,腰背挫伤,当时昏迷,醒后感四肢麻木无力。查体
女性基础体温在排卵后升高0.5℃左右,并在黄体期维持在这一水平上。基础体温的升高
关于社会工作要素的说法,正确的是()。A.社会工作价值观是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养成的B.社会工作者的素质、经验和能力直接影响服务成效C.社会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