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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书海库
2019-12-17
57
问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B: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答案
AB
解析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及效力【详解】A选项,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有5个:(1)有事实依据(证据确凿);(2)有法律依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3)遵守法定程序;(4)未超越职权;(5)未滥用职权。五者缺一不可。A项正确应选。B选项,行政行为无效是指行政行为因明显、重大违法,导致该行为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重大的违法情形必须根据各个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是否严格或者宽松来判断。如《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该行政处罚无效。另外包括明显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等等情形都会导致行政行为无效,所以无效行政行为的表现方式多种多样,无法完全列举。B项正确应选。C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主要有3种情形:(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有权机关修改、废止或者撤销,相应行为如果继续存在,则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2)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原行为继续存在将有碍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甚至给国家和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3)行政行为已经完成原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其历史使命,从而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如果说行政行为的废止是因为前两个原因引起的,且给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比较大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行政相对人适当的补偿。因此,行政行为的废止引发的后果应当是补偿而不是赔偿。C项错误不选。D选项,《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也就是说在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仍然被推定为有效,需要行政相对人(申请人)予以全面履行,只要推定行政行为有效,则行政行为就具有拘束力。D项错误不选。综上,本题选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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