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

恬恬2019-12-17  35

问题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可采取的处罚措施有(  )。Ⅰ.撤销从业资格Ⅱ.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Ⅲ.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 A.Ⅰ、Ⅲ、ⅣB.Ⅱ、Ⅲ、ⅣC.Ⅰ、ⅢD.Ⅰ、Ⅱ

答案A

解析根据《证券法》第200条的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或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资料,伪造、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撤销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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