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

Loveyou2019-12-17  14

问题 甲公司2014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为零,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为30万元(系2013年年末应收账款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甲公司2014年度有关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有:资料一:2014年1月1日,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并立即用于生产A产品,成本为200万元,因无法合理预计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核算。2014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未发现减值。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税时,对该项无形资产按照10年的期限摊销,有关摊销额允许税前扣除。资料二:2014年1月1日,按面值购入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国债1000万元,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核算。该债券票面年利率为5%,每年年末付息一次,到期偿还面值。2014年12月31日,甲公司确认了50万元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资料三:201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减值测试前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00万元,减值测试后补提坏账准备1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资料四:2014年度,甲公司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07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预计从2015年开始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且未来期间保持不变。假定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的金额。(2)分别计算甲公司2014年年末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栏应列示的金额。(3)计算确定甲公司2014年度利润表“所得税费用”项目“本年金额”栏应列示的金额。(4)编制甲公司与确认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相关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公司201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070-200/10(税法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50(国债免税利息收入)+100(补提的坏账准备)=10100(万元);甲公司2014年度应交所得税=10100×15%=1515(万元)。(2)①资料一: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确定,且2014年年末未发现减值,未计提减值准备,所以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税法上按照10年进行摊销,因而计税基础=200-200/10=180(万元),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00-180=2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②资料二: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均为10000万元,不产生暂时性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③资料三: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000-200-100=9700(万元),由于税法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计税基础为10000万元,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0000-9700)×25%=75(万元)。④“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余额=(10000-9700)×25%=75(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期末余额=20×25%=5(万元)。(3)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万元),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5-30=45(万元);发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5-45=-40(万元);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515-40=1475(万元)。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 1475递延所得税资产 45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15递延所得税负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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