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属于主要从事笔记本电脑制造业务的大型上市公司。2018年实现会

Loveyou2019-12-17  32

问题 甲公司为居民企业,属于主要从事笔记本电脑制造业务的大型上市公司。2018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500万元,有关部分经营情况如下:(1)销售电脑收入1000万元,提供电脑维修劳务收入20万元,转让股权收入6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300万元。(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60万元。(3)发生的符合规定条件的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4)投资收益科目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从境内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100万元。(5)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20万元。(6)取得技术转让收入700万元,发生技术转让成本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假定:甲公司除上述业务外,无其他需要纳税调整的事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3)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技术转让收入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1000+20)×15%=153(万元)<实际发生额16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160-153=7(万元)。(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60%=36(万元);扣除限额2=(1000+20)×5‰=5.1(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1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60-5.1=54.9(万元)。(3)①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②从境内未上市居民企业取得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业务(4)共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元。(4)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75%=15(万元)。(5)技术转让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700-100-500)×50%=550(万元)。(6)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7+54.9-10-100-15-550=886.9(万元)甲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886.9×25%=221.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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