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采用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2010 年3 月21 日为配股除权登记日,以公

Loveyou2019-12-17  18

问题 A 公司采用配股的方式进行融资。2010 年3 月21 日为配股除权登记日,以公司2009 年12 月31 日总股本100 000 股为基数,拟每10 股配2 股。配股价格为配股说明书公布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平均值的5 元/股的80%,即配股价格为4 元/股。假定在分析中不考虑新募集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计算并分析:①在所有股东均参与配股的情况下,配股后每股价格;②每一份优先配股权的价值;③是否参与配股将对股东财富的影响。

选项

答案

解析(1)以每股4 元的价格发行了20 000 股新股,筹集80 000 元,由于不考虑新投资的净现值引起的企业价值的变化,普通股总市场价值增加了本次配股融资的金额,配股后股票的价格应等于配股除权价格。在股票的市场价值正好反映新增资本的假设下,新的每股市价为4.833 元。(2)由于原有股东每拥有10 份股票将得到2 份配股权,故为得到一股新股需要5 份配股权,因此配股权的价值为0.167 元[(4.833-4)/ 5]。(3)假设某股东拥有10 000 股A 公司股票,配股前价值50 000 元。如果所有股东都行使了配股权参与配股,该股东配股后拥有股票总价值为58 000 元(4.833×12 000)。也就是说,该股东花费8 000 元(4×2 000)参与配股,持有的股票价值增加了8 000 元,投资的情况没有变化。但如果该股东没有参与配股,配股后股票的价格为4.847 元/股[(500 000+18 000×4)/ (100 000+18 000)]。该股东配股后仍持有10 000 股A 公司股票,则股票价值为48 470元(4.847×10 000),股东财富损失了1 530 元(50 000-48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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