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床上用品1000套,每套

Freeti2019-12-17  14

问题 2012年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有优质床上用品1000套,每套价格500元,你方若有意购买,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回函,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乙公司于同年5月12日收到甲公司来函,同年5月2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回函:“同意你方的条件,请收到回函后1个月内向我公司发货。”2012年6月30日,甲公司仍未发货,乙公司遂以违约为由将甲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发给乙公司的函为要约B: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发给甲公司的回函是承诺,该承诺到达甲公司后,合同成立C:甲公司2012年5月8日发出的函是要约邀请,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床上用品买卖合同没有成立D: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发出的回函构成反要约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甲公司在其订约建议中申明了“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就表明其不愿受对方意思表示的约束,因而属要约邀请。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的回函表明了要求订立合同的意图,是要约而不是反要约。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要约后,并没有承诺,故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不存在违约问题,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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