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业务员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

恬恬2019-12-17  24

问题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业务员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18年4月1日,张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后张某就该行为向企业做了汇报,A企业则为此备货。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由A企业在2018年6月5日前向B企业提供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250万元。6月1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6月2日,A企业有确切证据得知B企业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力支付250万元的货款,当6月5日B企业要求A企业提交货物时,A企业拒绝并要求B企业提供担保。B企业以自己的机床作为抵押,担保的价值为10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同时B企业请求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有C企业的担保授权委托书)为保证人,甲担保的价值为150万元,A企业与甲分支机构签订了保证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甲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但双方未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7月1日,A企业向B企业提交了全部货物。B企业接到货物后,对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未提出异议,但由于经营状况不佳,无法在收到货物后的10天内支付货款。<3>、下列关于A企业与C企业的分支机构甲签订的保证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保证合同无效B.该保证合同有效C.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1日—2019年1月1日D.保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E.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甲分支机构已经取得总公司C的书面授权书,因此有权对外提供保证。所以选项A错误。保证人甲与债权人A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本案中,主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为7月10日,所以保证人C的保证期间为2018年7月11日—2019年1月11日。所以选项C错误。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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