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二)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
(二)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
昕玥
2019-12-17
32
问题
(二) 顺风电器租赁公司将一台电脑出租给张某,租期为2年。在租赁期间内,张某谎称电脑是自己的,分别以市价与甲、乙、丙签订了三份电脑买卖合同并收取了三份价款,但张某把电脑实际交付给了乙。后乙的这台电脑被李某拾得,因暂时找不到失主,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获得很高收益。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如乙请求李某返还电脑和所获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向乙返还所获利益时,应以乙所受损失为限 B.李某应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但可以扣除支出的必要费用 C.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如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错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李某为善意拾得人,其在返还不当得利时遵循以下规则:所获利益大于损失时,返还时以损失为限,所获利益小于损失时,返还时以所获利益为限。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李某在将所获利益作为不当得利返还给乙时,可以扣除其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C正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案中,李某没有侵占电脑的意思,对电脑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乙应以所有权人身份而非不当得利债权人身份请求李某返还电脑。选项D正确。《民通意见》第九十四条规定,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据此可知,如果李某拒绝返还电脑,需向乙承担侵权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3h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公司进行债务重构标志着公司面临经营危机。()
某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为570万元,销售收入为9700万元。总资产为12000万
()指公司赚取利润的能力。
红利支付导致公司借款需求的原因在于()。
对于长期销售增长的企业,下列比率最适合作为判断公司是否需要银行借款依据的是()。
银行公司信贷产品市场定位的步骤中,首先是()。
按照五层次理论,银行各种硬件和软件的集合,包括营业网点和各类业务属于公司信贷产品
在公司信贷中的合法合规原则下,商业银行要坚持()的原则。
老王今年52岁,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月税后收入8000元,离异,与儿子小王共同生
张岩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20000股,该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方案为每10股
随机试题
简述培训成本的含义与构成。(8分)
利多卡因局部麻醉的一次最大剂量是 A.1mg/kg B.2mg/kg C.
科目汇总表不仅可以起到试算平衡的作用,还可以反映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
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甲、乙、丙三个施工过程,其流水节拍分别为6周、12周和9周,若
高中生的自我评价的特点有( )
不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是() A.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
市场选择中,决定整个市场或其中任何一个细分市场长期的内在吸引力的力量包括( )。A.同行业竞争者B.潜在的新竞争者C.互补产品D.客户选择能力E.替代
工资集体协商期间,雇员一方的首席代表()。A:可由工会主席担任B:可由工会推举C:可由企业高层决定D:可由董事会任命E:可由工会主席书面委托的其他雇员代
小学社会《中秋节,团圆夜》 一、考题回顾 二、考题解析 【教学过程】 环节一:导入新课 歌曲导入,老师演唱《十五的月亮》:“十五的月...
泻下黄糜,兼见腹痛,肛门灼热者是A.脾胃虚寒B.脾胃湿热C.肠风下血D.大肠湿热E.肝郁乘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