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

恬恬2019-12-17  25

问题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1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正确?(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绝对法律关系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

选项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事例中,法律关系不限于京剧团与剧院之关系,可能还有京剧团与演员个人的合同关系。因此主体不限于京剧团与剧院,A项错误。这种合同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故B、D错误。合同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都具有相对性,故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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