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

恬恬2019-12-17  19

问题 某甲国公民经常居住地在甲国,在中国收养了长期居住于北京的中国儿童,并将其带回甲国生活。根据中国关于收养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

答案A

解析【考点】涉外收养关系的法律适用【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由于甲国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为甲国,被受养人经常居住地为中国,因此,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选项A正确,B错误。根据该条规定,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因此,收养的效力应适用甲国法,而不是中国法,选项C错误。该条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关于收养关系的解除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在本题中被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和法院地为中国,不应适用甲国法,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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