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案例】背景资料:某厂新建一条大型汽车生产线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

Loveyou2019-12-17  34

问题 【2011 年案例】背景资料:某厂新建一条大型汽车生产线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安装与调试、钢结构工程、各种工艺管道施工、电气工程施工等。工程工期紧,工程量大,技术要求高,各专业交叉施工多。通过招标确定该工程由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 房建、机电) 资质的A 公司总承包,合同造价为15200 万元,A 公司将土建施工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B 公司承包。A 公司项目的管理人员进场后,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两名专职安全管理员,B 公司配备了两名兼职安全管理员,A 公司项目部建立了安全生产产管理体系,制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问:项目部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A 公司项目部和B 公司项目部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理由:A 公司项目部应成立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并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承包项目按工程合同价配备:1 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 人(而A 公司项目部只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未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且未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要求应配备3 人,项目部只配备了2 名),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 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应当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 人(而B 公司项目部只配备2名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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