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至9月期间,甲、乙二人(住所地为A市D区)在A市B县C村未依法办理

书海库2019-12-17  12

问题 2017年4月至9月期间,甲、乙二人(住所地为A市D区)在A市B县C村未依法办理任何手续,非法从事盐酸清洗长石颗粒项目,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60吨废酸液发生渗漏。渗漏废酸液对酸洗池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又通过排水沟对流经C村的朱家河水体造成污染。后因违法经营该项目被有关机关关停。甲用沙土将25吨废酸液填埋于酸洗池内。经鉴定,甲、乙的行为对附近的地下水、土壤和朱家河水体造成污染,案涉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属于危险废物,因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共计68.5万元。2018年5月7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甲、乙消除危险,治理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对污染区域周边地下水、土壤和消水河内水体的污染部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消除危险,则赔偿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的处置费用及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共计68.5万元。根据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对于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由甲、乙二人承担举证责任C.本案造成的损害事实,由检察院举证证明D.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检察院无权查阅调取的,有权申请法院调查收集E.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可以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举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选项A错误。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诉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检察院提起诉讼,应当对被告造成的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所以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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