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外语考试
2017年4月至9月期间,甲、乙二人(住所地为A市D区)在A市B县C村未依法办理
2017年4月至9月期间,甲、乙二人(住所地为A市D区)在A市B县C村未依法办理
书海库
2019-12-17
47
问题
2017年4月至9月期间,甲、乙二人(住所地为A市D区)在A市B县C村未依法办理任何手续,非法从事盐酸清洗长石颗粒项目,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60吨废酸液发生渗漏。渗漏废酸液对酸洗池周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又通过排水沟对流经C村的朱家河水体造成污染。后因违法经营该项目被有关机关关停。甲用沙土将25吨废酸液填埋于酸洗池内。经鉴定,甲、乙的行为对附近的地下水、土壤和朱家河水体造成污染,案涉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属于危险废物,因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共计68.5万元。2018年5月7日,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甲、乙消除危险,治理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对污染区域周边地下水、土壤和消水河内水体的污染部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消除危险,则赔偿酸洗池内受污染沙土的处置费用及生态损害修复费用共计68.5万元。根据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本案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B.对于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由甲、乙二人承担举证责任C.本案造成的损害事实,由检察院举证证明D.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检察院无权查阅调取的,有权申请法院调查收集E.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可以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举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以选项A错误。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诉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检察院提起诉讼,应当对被告造成的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C正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证据,属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所以选项D正确。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所以选项E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3sG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2017年9月29日4时57分,位于Y市L区的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电炉班在处置5吨
张斌和刘武决定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二人共同起草了该公司的章程
中国公民张女士2017年5月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如下: ①从任职公司按月取得工资
中国公民张女士2017年5月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如下: ①从任职公司按月取得工资
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生产经营: (1)专门开采天然气,4
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生产经营: (1)专门开采天然气,4
某企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生产经营: (1)专门开采天然气,4
2017年4月某香港投资公司通过深港通投资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
2017年销售不动产的增值税率()
某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2017年7月销售化工产品取得含税收入793.26万元,
随机试题
42.下列关于检定证书副本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下列各项不属于物流专业术语标准内容的是()。 A.物流专业名词的统一化 B.
感知综合障碍较多见于 A.精神分裂症 B.感染所致精神病 C.反应性精神障
145-147题共用题干) 患者男性,24岁,冬春季节上腹痛发作已有4年,近半
左边给定的是纸盒的外表面,下列哪一项能由它折叠而成?
生物技术的发展速度很快,已灭绝的生物的“复生”将不再是神话。如果世界上最后一只野
为了由样本推断总体,样本应该是()A.总体中的任意一部分B.总体中的典型部分C.总体中有意义的一部分D.总体中有价值的一部分E.总体中有代表性的一
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推出《新春走基层——家风是什么》系列报道,引发公众对传统家庭教育的关注与热议。这种正面家风的传播,对社会发展大有裨益。这是因为()。 ...
施工成本中,人工费的影响因素有()。A、同行业其他单位的工资水平B、生产消费指数C、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D、实行弹性需求的劳务管理制度E、经会
关于起重机械起升计算载荷应用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选用起重机和滑车的定型产品时,应在实际静载荷的基础上计入起升动载系数φ2的影响B.在选用卷扬机、吊索和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