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
恬恬
2019-12-17
18
问题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 已使用了 1年的1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 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 1台进 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 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 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 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 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 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 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 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 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 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 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 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 机被毁。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选项
答案
AD
解析
。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依据《合同法》第 396条的规定,应厲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钱与 孙之间的买卖行为,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属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无效民 事行为。至于孙与辛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于无权处分而 效力未定,但李能善意取得。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 同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且巳交付赠与物,故合法有效。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3yQN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的教育目的是什么,结合当前实际论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该如何贯彻落实。
实现教育目的的根本保证是()。 A.教学工作 B.教育计划 C.教育途径
简述心理辅导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
每个人的工作最佳时间不同,主要存在三种变化模式()。 A.先高后低 B.先低
下列能代表高成就需要的描述是()。 A.他宁愿担任专业工作也不愿做企业家 B
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德育工作最基本、最有效的途径。
《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几个方面。
有一句格言说得好:“假如你厌恶学生,那么,当你工作开始时,就已经结束了。”这说明
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根据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称
____是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根据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的要求,提出的教育工作发
随机试题
期货公司执行客户交易指令,数量发生错误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上需设置卡环时,要利于排牙,又要比较美观可采用 A.邻间钩 B.间隙卡环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包括().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争议中,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
施工导流的基本方法可分为分期围堰法导流和()两类
常用的建筑材料中,( )的危害是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造成损
斑丘疹、疱疹、结痂同时存在
生化检验的血标本应在什么时候采集A.清晨空腹B.饭前半小时C.饭后半小时D.临睡前E.没有时间限制
知识点:慢性胃炎 男,45岁。间断上腹部不适1年。经检查诊断为“慢性胃炎并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医生建议其服用奥美拉唑20mg、阿莫西林1.0、克拉霉素...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A.—般事故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查B.—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C.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