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2009年7月15日7时30分左右,Q特钢公司在空分装置检修中,因冷箱内珠光砂大
2009年7月15日7时30分左右,Q特钢公司在空分装置检修中,因冷箱内珠光砂大
Loveyou
2020-05-20
58
问题
2009年7月15日7时30分左右,Q特钢公司在空分装置检修中,因冷箱内珠光砂大量喷出,发生分馏塔上塔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8人受伤。2009年7月12日7时30分左右,现场管理人员发现6000m3/h空分装置分馏塔冷箱中外壁有结霜现象,当即紧急停车,并安排对分馏塔进行检修。Q特钢公司管理人员组织将分馏塔内的低温液体进行排空,13日用压缩空气对装置进行吹扫加温。14日17时,Q特钢公司管理人员与临时雇用的扒砂作业负责人一起查看扒砂现场时,嫌分馏塔冷箱原有的扒砂孔(直径为320mm)太小,影响扒砂速度,要求在冷箱原扒砂孔旁边开一个大些的扒砂口。15日6时许,在未办理动火作业票证的情况下,Q特钢公司管理人员安排工人在冷箱原扒砂孔旁边开了一个U形(600mm×800mm)的扒砂口。7时许,扒砂人员在未穿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下开始通过扒砂口进行扒砂。7时30分左右,冷箱内珠光砂大量喷出,分馏塔上塔倒塌,造成现场扒砂作业人员3人死亡,8人受伤人院观察治疗。经专家组现场勘察、调查分析认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扒砂作业前,对分馏塔冷箱的加温不够充分,冷箱基础温度尚未达到0℃以上,泄漏到冷箱内的低温液体并未彻底去除,不具备“扒砂”的安全作业条件。在此情况下,扒砂作业人员即通过剖开的比原扒砂孔大得多的U形扒砂口进行扒砂作业,因扒砂速度快,外界热空气大量进入冷箱,冷箱中存有的低温液体急剧汽化膨胀,导致冷箱外壁破裂,大量珠光砂喷出,最终导致分馏塔上塔倒塌。事故发生后,Q特钢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调查报告整改措施,对企业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各级岗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委托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等。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1.简述此次坍塌事故报告的内容。
答案
解析
【解析】此次坍塌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Mip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若复议机关认为县卫生局的处罚决定应该撤销,但甲公司并未提出赔偿请求,对甲公司的财
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年4月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甲公司
货物的运输费用应当由()承担。2008年7月,英国某公司(以下简称“进口
如大鹏公司起诉粮油进出口公司,大鹏公司依法可以提出何种主张?()。朱某原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2009年多项选择第64题)
某乡1000户农民因购头县种子公司提供的不合格玉米种子遭受严重损失,遂向法院起诉
中国A公司向印度B公司发出传真:“购一级天麻200吨,每吨250美元,CIF上
甲是某远洋运输公司的退休职工。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基本医疗保险费应当由(
简述跨国公司的作用。
子公司和分公司都要向东道国交纳所得税,而联络办事处不用交所得税。(
随机试题
某笔贷款的年名义利率为12%,年实际利率为12.55%,则该笔贷款是按()作为计
人身上运动幅度最大的关节是()。 A肘关节 B腕关节 C膝关节
教师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个别教学,这体现了教学的()
A.动脉导管未闭 B.法洛四联症 C.室间隔缺损 D.房间隔缺损 E.艾森曼格综合征胸骨左缘第2、3肋间Ⅱ~Ⅲ级柔和收缩期吹风样杂音,P2亢进,固定分裂
恩格尔定律的公式是()A.食物支出百分比与总支出(或收入)百分比之比B.食物支出变动百分比与总支出(或收入)百分比之比C.食物支出变动百分比与总支出(或收
气分证的临床意义是A.温热袭表,肺胃失宣B.邪热袭肺,肺气郁闭C.正盛邪炽,阳热亢盛D.营阴受损,心神被扰E.温邪入血,动血动风
制度化管理的()在于以科学确定的制度规范为组织协作行为的基本约束机制。A.内容B.方法C.手段D.实质
购房除了房贷本身之外,还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房屋买卖手续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各种费用,按揭购房还需要承担按揭保险费等等。其中()是贷款费中额度最大的一笔费用。
下列交易方式中,本质上属于现货交易,是现货交易在时间上延伸的是()。A:分期付款交易B:即期交易C:期货交易D:远期交易
张某因与王某不和,教唆万某打砸王某停放在家门口的汽车,下列有关侵权责任的各项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万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万某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