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 (1)2018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

书海库2019-12-17  29

问题 甲企业的有关情况如下:(1)2018年1月,甲企业为支付A企业的货款,向A企业签发了一张100万元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1月10日,付款人为乙银行。持票人A企业于1月15日到乙银行提示付款时,乙银行以出票人甲企业的存款账户资金不足100万元为由拒绝付款,经查明,甲企业并非以骗取财物为目的。(2)2018年2月,甲企业为支付B企业的货款,向B企业签发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月10日,金额为500万元,承兑人为乙银行。甲企业在申请承兑时,向乙银行存入了50%的保证金250万元。4月10日,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甲企业未按期足额存入剩余的250万元。(3)2018年7月,甲企业为支付C企业的货款,向其签发了一张付款人为乙银行、未填明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的转账支票,出票日期为7月10日,C企业于收到的当天,补记了金额100万,并将本企业记载为收款人。C企业于7月15日向乙银行提示付款,乙银行以甲企业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支付。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以及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的行为(  )。

选项 A.由乙银行处以1000元的罚款B.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5万元的罚款C.甲企业补足资金即可,无需承担责任D.A企业有权要求甲企业赔偿2万元的赔偿金

答案BD

解析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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