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
admin
2020-12-24
35
问题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是有钱故意不还。鉴于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法院为了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效率,没有开庭就作出判决。关于法院未经开庭而作出判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体现了司法高效便民原则,合法
B、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C、违反了合议原则
D、违反了辩论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该法院未经审理作出判决的行为是违法的。 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规定的就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甲和乙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本题并未体现法院侵犯了该原则。 C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简易程序的案子,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题中并没有体现合议庭的组成形式,故没有违反合议原则。 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法院不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失去了各自陈述和辩论的机会,违反了辩论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wtC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吕刑》中所记载的内容?( ) A.要求在选择司法官
乡、民族乡、镇的国家机构分为(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 )监督。 A.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所在地的高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 )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最高司法人员 B.最高
下列( )属于基本法律。 A.选举法 B.民事诉讼法 C.人民法院组织法
以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必须是
(2006年真题)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
随机试题
对消防联动系统设计中的以下问题,选择正确的答案。 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灭火系
背景:某办公楼幕墙工程28层,正立面为单元式玻璃幕墙5600㎡,其他部位为石材1
虚里是指
组织进行工作满意度调查的意义不在于()。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具有“一菜一格”“百菜百味”特殊风味的菜系是()。A.鲁菜B.川菜C.苏菜D.粤菜
关于病人的道德权利,下述提法中正确的是()。A.病人都享有稀有卫生资源分配的权利B.医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超越病人要求保密的权利C.病人被免除社会责任
药材传统鉴别术语“狮子盘头”指A.防风根头有明显密集的环纹及棕褐色毛状残存叶基B.党参根头部有多数疣状突起的茎痕及芽C.桔梗根项端有较短的根茎D.
被宣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下列会计科目中,属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有()。A:资本公积B:实收资本C:短期投资D:盈余公积E: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