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考公考编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
admin
2020-12-24
33
问题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返还借款5 万元。甲提供的证据有双方签字的借据、证人丙的证言、银行转账凭证;乙在答辩中承认借款事实,但强调不还钱是因为生意失败手头紧,不是有钱故意不还。鉴于双方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法院为了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效率,没有开庭就作出判决。关于法院未经开庭而作出判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体现了司法高效便民原则,合法
B、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C、违反了合议原则
D、违反了辩论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 A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该法院未经审理作出判决的行为是违法的。 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规定的就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甲和乙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本题并未体现法院侵犯了该原则。 C项错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简易程序的案子,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题中并没有体现合议庭的组成形式,故没有违反合议原则。 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法院不开庭审理,当事人双方失去了各自陈述和辩论的机会,违反了辩论原则。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5wtC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吕刑》中所记载的内容?( ) A.要求在选择司法官
乡、民族乡、镇的国家机构分为(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
海事法院的审判工作受( )监督。 A.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B.所在地的高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审理( )一案,开创了由最高司法机构审查国会制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国家最高司法人员 B.最高
下列( )属于基本法律。 A.选举法 B.民事诉讼法 C.人民法院组织法
以下机关实行个人负责制的是( )。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 )行使。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
根据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必须是
(2006年真题)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
随机试题
发行人持有、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超过( )的,保荐机构在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时
新生儿期是指出生后脐带结扎开始至满 A.24天 B.28天 C.30天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带班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包括下列哪个方面()。
当发生什么情况下,应修订变电站专用规程。()
中年男性,急性阑尾炎发病已4天,腹痛稍减轻,但仍发热,右下腹可触及有压痛的肿块,
患儿,女,12个月,因发热、咳嗽3天以支气管肺炎收住院,护士在巡视病房时发现该患儿烦躁、喘憋加重,面苍,唇紫,查体:呼吸80次/分,两肺广泛细湿啰音,心音...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35岁,汉族,某国企部门经理。 求助者自述:我在国外工作,利用回国探亲期间来做咨询。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受到了父母传统的教育。...
共用题干 江先生与张小姐2010年相识,并于2011年2月1日登记结婚,2011年1月,江先生首付20万,贷款购买了一套价值80万元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
下列各项中,必须采用订本账的有().A.总分类账B.明细分类账C.现金日记账D.银行存款日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