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姜某经常被隔壁邻居鲁某性骚扰却不敢声张。某日姜某听说住在前院的肖某是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病患者,便心生一计。当晚姜某将肖某骗到自己家,为其化妆打扮,...

admin2020-12-24  42

问题 某女姜某经常被隔壁邻居鲁某性骚扰却不敢声张。某日姜某听说住在前院的肖某是重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病患者,便心生一计。当晚姜某将肖某骗到自己家,为其化妆打扮,之后将其送到鲁某门口,并在敲门后离开。鲁某打开门后看见肖某在门外,有几分姿色,遂把其拉到自己的家中将其奸淫。经查:鲁某知道肖某可能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构成强奸罪         
B.姜某不构成犯罪,鲁某也不构成犯罪
C.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D.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

答案D

解析依据《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项规定: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依照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的知道,只要行为人知道可能是就可以了。因此鲁某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强奸罪,而且其以为自己是在独立的实施犯罪,而对于姜某实施帮助的行为毫不知情,所以对于鲁某来说其只是构成单独犯罪,否则若将姜某的行为也归责于鲁某将会导致明显的不公平。因此姜某和鲁某构成强奸罪共同犯罪的说法并不准确。尽管姜某与鲁某之间没有通谋,但是姜某作为片面帮助人其主观上不仅明知自己是在进行犯罪行为,而且也明知自己是在与他人一起进行犯罪行为,片面共犯人的这种心理态度符合共同犯罪故意的特征和要求。而在客观方面,片面共犯人姜某虽未实施符合强奸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她确实实施了非实行的犯罪行为,这种非实行行为与鲁某的行为一起造成了结果的发生,其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让姜某对鲁某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完全合适的。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姜某这种情形构成片面帮助犯,目前通说对于片面帮助犯的存在持肯定意见。在本案中,对于片面帮助犯正确的表述方式是:姜某构成鲁某强奸罪的共犯,鲁某不与姜某构成共犯。故只有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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