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9岁的赵某从农村来到某经济开发区,经朋友介绍到某机械公司当了

恬恬2020-05-20  24

问题 2012年10月,19岁的赵某从农村来到某经济开发区,经朋友介绍到某机械公司当了一名冲压工。2014年10月,已有两年多工作经验的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卷进机器,虽经医院紧急抢救,仍没有保留住李某的左手。在医院治疗期间,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了赵某的工伤。2015年3月赵某治疗终结后,被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工伤鉴定机构确定为工伤致残四级。身为农民工的赵某失去了劳动能力,给其今后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他向厂里提出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异地安家费,并按社会平均寿命70岁计算,一次性支付他抚恤金58万元。请回答下列问题:(1)赵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根据法律规定,赵某应享受什么样的工伤致残待遇?

选项

答案

解析(1)赵某的要求中部分是有法律依据的。赵某要求印刷厂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有法律依据;赵某要求支付安家费没有法律的依据,不予以支持(因赵某是外地人,不存在安家之事,所以不能享有此待遇);赵某要求一次性支付58万元抚恤金是无法律依据的。(2)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四级,应退出生产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金证件;按月发给伤残补助金,赵某为四级工伤,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退休后转养老保险,按比例支付,直到死亡;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赵某为四级工伤,可得到21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患病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有困难时,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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