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恬恬
2019-12-17
68
问题
下列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的做法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选项
A: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周某兼任公司的监事B:乙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某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委托公司董事长孙某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会议C:丙公司监事会对违反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秘书李某提出罢免的建议D:丁公司股东会选举公司职工易某为监事会成员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公司监事的资格限制。详解:《公司法》第51条第4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该法第216条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所以周某不得兼任公司的监事,A项当选。该法第51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由此可知,公司的监事会主席是无权委托董事长代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的,B项当选。该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所以C项正确,不当选。该法第37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该法第51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由此可知,公司的股东会无权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6i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干预项目的法制依据是(),是项目合规性考核的重要依据。
根据有关规定,政府公益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2006年真题]
目前向我国提供多边贷款的国际金融组织不包括()。
按转贷类型分类,我国使用政府外债项目的类型不包括()。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投资方式的建设项目,国家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不再审批项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企业在境外竞标或收购资源开发类项目和大额用汇项目,在特殊紧急情
投资体制规定,国家对我国企业到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项目实行()。
政策研究咨询是工程咨询单位接受()委托,对拟颁布实施的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法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于2001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了《职业健康
工程咨询单位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其构成要件包括()等。[201
随机试题
由于天气干旱,村委会决定用抽水机抽取水库中剩余的水浇灌农田。假如每天水库的水以均
以上哪项继发于创伤
轻度二尖瓣狭窄是指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人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在一项关于国会议员的调查中获得如下信息:并不是所有的议员都信任所有人,只有少数议
人员配置的原理包括()。A:同素异构原理B:能位对应原理C:互补增值原理D:动态适应原理E:弹性冗余原理
维持功能是指在课堂教学中持久地维持良好的(),使学生的()始终保持在课业上,以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下列哪一项构成人类知识的最基本成分,并且是思维的基本形式?()A.语词B.概念C.分析D.抽象
下列关于对中标通知书的说法,正确的是()。A.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发出B.中标通知书只对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C.只有招标人才能确定中标人D.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
甲于2015年8月20日下落不明,2019年10月20日,甲的配偶向法院申请对甲宣告失踪,而甲的哥哥则向法院申请对甲宣告死亡。法院的下列处理中,符合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