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用10辆A型号小汽车抵偿以前欠甲

书海库2019-12-17  22

问题 某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0月用10辆A型号小汽车抵偿以前欠甲公司货款1200000元,A型号小汽车的平均售价为每辆90000元(不含税),最高售价为每辆98000元(不含税)。A型号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9%。关于该业务的税务及账务处理,下列正确的有()。

选项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债债务,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售价计算消费税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债债务,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计算消费税C、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偿债务,应按同类应税消费品的平均售价计算增值税D、借:应付账款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4000营业外收入156000E、借:税金及附加88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8200

答案BCDE

解析该业务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付账款12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4000营业外收入156000根据规定,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抵债债务,按照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抵债应纳消费税=10×98000×9%=88200(元)借:税金及附加882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8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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