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
恬恬
2019-12-17
16
问题
1999年11月,甲(17周岁)因邻里纠纷,将邻居杀害后逃往外地。2004年7月,甲诈骗他人5000元现金。2014年8月,甲因扒窃3000元现金,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讯问阶段,甲主动供述了杀人、诈骗罪行。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4年)
选项
A.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所犯三罪均在追诉期限内B.对甲所犯的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应分别定罪量刑后,实行数罪并罚C.甲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成立自首,故对盗窃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甲审判时已满18周岁,虽可适用死刑,但鉴于其有自首表现,不应判处死刑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 AB项,《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甲于2004年7月诈骗他人现金5000元,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追诉期限为5年,到2014年8月时已过了追诉时效期限,因此,对甲的诈骗罪不应当再追究。故AB项错误,当选。 C项,《刑法》第67条第1、2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可知,甲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其杀人、诈骗罪行,以自首论,可给予从宽处理。但对其犯的盗窃罪,甲不存在自首情节,不能按照自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C项错误.当选。 D项,《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据此可知,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以犯罪的时间为准。甲实施故意杀人罪时不 18周岁,因而对其不能适用死刑。故D项错误,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6uo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版)的规定,有关工程师表述正确的是()
某贸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25日从外地某钢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
甲在一起债权债务纠纷中提起诉讼后因故撤诉并得到人民法院允许。3个月后甲反悔,甲(
张三和李四就一辆豪华轿车所有权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王五闻讯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甲公司与英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商事合同,约定合同纠纷适用英国法。合同纠纷发生4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施行前本院作出的有关司法
中国香港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签订商事合同,并通过电子邮件约定如发生纠纷由香港法院管
香港地区甲公司与内地乙公司发生投资纠纷,乙公司诉诸某中级人民法院。陈某是甲公司法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
某外国公民阮某因合同纠纷在中国法院起诉中国公民张某。关于该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随机试题
\"集体潜意识\"概念是()提出来的。 A.弗洛伊德 B.霍妮 C.沙利文
甲公司对机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2019年9月20日,甲公司购入一台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久期缺口的分析中,正确的是()。
以下有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表述正确的有( )。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2015年8月3日,乙有限责
患者25岁,急产,胎儿娩出后产妇突然发生呼吸困难,紧张,迅速出现循环衰竭、休克及
2016年10月,吴先生年满60岁,从某国企退休。吴先生拥有35年的工龄,退休前
在歌唱间歇处,由伴奏乐器演奏的音乐称为() A.前奏B.间奏C.引子D.尾奏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制剂配发记录的内容不包括A:领用部门B:配制日期C:制剂名称D:批号E:数量
下列不是零售特征的是()。A:交易次数频繁,交易批量小B:对店铺选址以及店铺设计有较高的依赖度C:经营场所分散,经营活动受商圈的限制D:专业化程度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