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学生邢军,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吕某将其撵出课堂。下课

书海库2019-12-17  12

问题 某中学学生邢军,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吕某将其撵出课堂。下课后吕老师又罚邢军作“下蹲起立”动作l50次,由于邢军体力不支,栽倒地上,头部磕伤,后到医院花了500余元。邢军家长找到学校,要求校方处分吕某,并赔偿全部医疗费。  请依据教育法规对吕某的行为和家长的要求给予分析。

选项

答案

解析【答案要点】(1)国家颁布的《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中都规定了教师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变相体罚,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未来的发展。  (2)该案例中吕老师不应该情绪化地对邢军实施体罚,从而导致了邢军的头部磕伤。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该教师的这种行为属于过失造成的事故,应当承担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批评教育。  (3)同时,学生的天职就是好好学习,邢军在课堂上捣乱不仅是自己不学习的表现,也影响了其他学生的正常学习,也是有一定的过错行为的,所以,自身也要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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