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
书海库
2019-12-17
71
问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选项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涉外民事诉讼在管辖、送达和期间上的特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并未说明本案属于重大涉外案件,故在基层法院管辖。M市N区属于合同签订地,C市D区属于代表机构所在地,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因此A和B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7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30日”的特别规定只能适用于在我国领域内无住所当事人,只看住所,不看国籍,如果当事人在我国有住所,仍然要适用国内民事诉讼的一般规定,即15日。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PjE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约定,保留金的返还通常的时点是()。
已知某工程承包合同价款总额为8000万元,其主要材料及构件所占比重为65%,预
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施工企业租得,台班单价为500元/
某独立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中估计工程量为5000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的综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以及联合体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某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先后在不同时间发生了如下事件:因业主对隐蔽工程复检而导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合同。
某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现场主导施工机械一台,由施工企业租得,台班单价为300元/台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相应金额,承包人
随机试题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由( )两部分组成。 A.建筑工程投资和安装工程投资 B
下列造成质量波动的原因中,属于偶然性原因的是( )。
人体自由上肢骨与自由下肢骨分别为( )块。
下列事项中,影响“资本公积”科目的有:
A
工业建筑设计评价中,下列不同平面形状的建筑物,其建筑物周长与建筑面积比K周按从小到大顺序排列正确的是()。A.正方形→矩形→T形→L形B.矩形→正方形→T形
《普规》规定:动车组以外的列车自动制动机遇()情况需按规定进行全部试验。A.列检作业场对运行途中自动制动机发生故障的到达列车B.旅客列车库内检修作业C.在有
两广自古产荔枝,荔枝营养丰富,清甜可口,但进食过多则易患“荔枝病”。这说明( )。A.对荔枝的营养价值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B.饮食要注意适度原则C.美食都有
抑制细菌DNA促螺旋酶的药物是A.环丙沙星B.氟康唑C.异烟肼D.阿昔洛韦E.利福平
对因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导致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其()的处罚。A.罚款B.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C.停业整顿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