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
昕玥
2019-12-17
39
问题
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选项
答案
D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此条是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这里提到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但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可产生先履行抗辩权。本案中,交付房屋为主给付义务,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为从给付义务,且该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没有密切关系。因此,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选项B错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者是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本案中,甲先交付首期房款,乙公司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后甲再交付二期房款,乙公司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以乙公司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为由拒绝支付二期房款,在此顺序中,甲是后履行义务一方,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乙未向甲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构成对主要债务的不履行。因此,甲不能主张解除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V8lKKKQ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上一年度的净利润为570万元,销售收入为9700万元。总资产为12000万
对于借款公司的债务重构,银行应当评价的因素包括()。
保证合同不能为()。
红利支付导致公司借款需求的原因在于()。
对于长期销售增长的企业,下列比率最适合作为判断公司是否需要银行借款依据的是()。
营运资本投资是指公司对()的投资。
借款人的借款资格中,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
()是商业银行公司信贷市场营销的起点,也是商业银行制订和实施其营销策略的基础
在公司信贷中的合法合规原则下,商业银行要坚持()的原则。
假设唐小姐发生保险合同的约定的事故导致身亡,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粒红比例减低常见于 A.再生障碍性贫血 B.纯红再障 C.溶血性贫血 D
(139-140题共用题干) 患者,男,33岁。左腹股沟肿块10年,站立时明显
某药品有效期为2012.06,表示该药品可以使用至
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技能,是银行业从业人员从业的基本前提。()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用于对绿色建筑进行分类评估和分析,该评价标准的指标体系由7大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包括()。A.控制项
肝硬化患者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的原因主要是A.血液稀释B.脾功能亢进C.肝衰竭D.营养不良E.失血过多
在回归分析中,若tb<t0.05,n-2可认为A.两变量间不存在任何关系B.两变量间存在线性关系C.两变量间无线性的可能性很大D.样本回归系数和总体回归系
铁缺乏时铁剂吸收率可达应用铁剂的影响因素A.30%B.40%C.10%~30%D.10%~20%E.20%~60%
下列属于房地产市场调查内容的是()。A:经济环境B:市场供给量调查C:市场需求容量调查D:消费者行为调查E:竞争情况调查
某企业生产A产品,2015年7月末,在产品成本2万元,8月耗用材料5万元,耗用燃料1万元,生产工人工资2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1.5万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