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
书海库
2020-05-20
75
问题
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选项
答案
C
解析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犯罪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任何行为都不构成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法律规定的8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A选项中甲的爆炸行为的实施与爆炸结果的发生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间隔。犯罪是表现于外的能力,因此辨认、控制能力应当是行为当时的能力。因此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装定时炸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行为之后,则在其具备相应的辨认、控制能力时就具有防止结果发生的义务。虽然甲安放定时炸弹时不满14周岁,但是甲在满14周岁之后对于自己14周岁以前的行为所可能引起的危险具有排除的义务,而甲在满14周岁之后仍不履行危险排除义务,最终炸弹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的,应以不作为犯罪追究甲的刑事责任。所以A的说法是错误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根据《刑法》第18条第2款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如果精神正常,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则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该行为则不成立犯罪。因此,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行为是否成立犯罪,应以其实施行为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标准。B选项中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对故意伤害行为负责,但是乙在实施抢走被害人财物行为时丧失责任能力,此时乙对于抢劫行为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不能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B的说法是错误的。C中丙将毒药放入丁的茶杯,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时精神是正常的,而且故意杀人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丙具有辨认、控制能力,因此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C的说法是正确的,当选。《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D选项中戊为了壮胆,故意在喝醉后实施杀人行为,应当负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故D的说法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7kGMKKKQ
相关试题推荐
血浆中含量最多、缓冲能力最强的缓冲体系是 A. B. C. D. E.
以下可以申请注册执业医师的情形是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吊销医
关于性交后试验,哪项错误 A.主要检测宫颈黏液对精子的反应及精子穿透黏液的能力
案情: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500万元。由A、B、C、D、E五位股东设立。
下列选项中,可以治疗风寒湿痹的药对是 A.络石藤,蕲蛇 B.木通,防己 C
我国妇女绝经年龄多在 A.35~40岁 B.40~45岁 C.44~54岁
现在的幼儿与几十年前的幼儿某些心理年龄特点,如思维的具体形象 性、爱活动、爱游
儿童动作发展中,通过运动探索和体会运动能力,控制和操纵周围环境中的物体,这个阶段
学会安静地听同伴说话,不随便插嘴是对()年龄段的要求。 A.小小班 B.小
某患者,左上颌4678缺失,右上颌56缺失,患者经济能力差,余留牙均正常的患者适
随机试题
清东陵和清西陵分别建有______座和______座皇帝陵。( ) A、4;
下列有关慢喉瘖论述中,正确的有()。 A.宜保证声休 B.应与喉癣、喉菌相鉴
某驾驶员患有过敏性鼻炎,工作期间宜使用 A、苯海拉明 B、异丙嗪 C、
A题干中三个带圆弧的图形,其弧长可以组成一个圆,第三个图形恰好是这个圆的内接三角形。如图所示:
简述我国当前教育的方针的基本内容。
以下关于产品组合策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若银行信贷类产品包含10种业务,则其产品线的宽度为10B.银行每条产品线拥有的产品项目越多,其产品组合深度就
讲授法是最常用的教学方法,什么是讲授法?它分几种具体形式?讲授法的应用原则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蓬莪术的根茎常伪充A.天麻B.山药C.西洋参D.三七E.天花粉
行政调解一般是由行政机关根据《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办法》进行,其遵循的原则是 ()。A.公开原则B.自愿原则C.不公开原则D.公平、合理、合法原则E.一
甲公司以国产设备为样品,谎称进口设备,与乙施工企业订立设备买卖合同,后乙施工企业知悉实情。关于该合同争议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A.若买卖合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