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公司到期未能交货,甲

tikufree2020-05-20  33

问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公司到期未能交货,甲公司多方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法院受理后,甲公司得知乙公司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在此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如果想申请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B.甲公司如果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其必须提供担保C.人民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D.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选项

答案C

解析注意诉前保全和诉讼中保全的管辖法院不同,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保全的申请,应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本题中的受案法院是B地基层人民法院,所以A选项错误。诉讼中的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当然也就意味着,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提供担保,所以B选项错误。诉讼中的保全,在必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作出,所以C选项正确。诉讼中的保全,只有在情况紧急的时候,才需要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否则,并没有时间限制,所以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8Isd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