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

Loveyou2020-05-20  26

问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向丙借款5万元,并以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同时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丁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

选项

答案B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抵押物上存在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按照以下顺序清偿:①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③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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