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 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

admin2020-12-24  14

问题 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手机制造和销售,2019 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营业收入9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收入80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0万元。
(2)营业成本5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成本600万元。
(3)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900万元。
(4)实际发放合理的工资薪金1500万元(其中残疾职工工资支出200万元),实际支出补充养老保险费100万元。
(5)实际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00万元。
(6)实际发生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400万元,年利率为8%,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
已知: 2018年度甲企业尚有5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结转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均用“万元”表示)。
(1)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
(2)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4)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充养老保险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借款利息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答案

解析(1)甲企业2019年度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为0。技术转让所得= 800-600=200(万元),小于500万元,所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销售(营业)收入= 9000(万元);扣除限额= 9000×15%=135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900万元,上年度结转的是500万元,合计1400万元,超过扣除限额1350万元,所以准予扣除的金额为1350万元。 (3)残疾职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200×100% = 200(万元)。 (4)补充养老保险准予扣除的金额=1500×5%=75(万元),实际发生额100万元,故应当调增=100-75=25(万元)。 (5)扣除限额①=9000×5‰=45(万元),扣除限额②=100×60% =6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金额是45万元,应纳税调增=100-45=55(万元)。 (6)借款利息应纳税调增=400-400÷8%×6%=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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