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同行的商业秘密属于

题库总管2019-12-17  14

问题 药品生产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同行的商业秘密属于

选项 A.侵犯商业秘密行为B.混淆行为C.虚假宣传行为D.诋毁商誉行为

答案A

解析(1)诋毁商誉行为: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3)混淆行为: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②与知名商品相混淆;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④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4)侵犯商业秘密: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②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⑧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④第三人明知或应知是侵犯的商业秘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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