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

Loveyou2019-12-17  17

问题 甲对乙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10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清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B: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C:若丙不对甲清偿,甲可以要求乙清偿D: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

答案ABD

解析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丙可以向甲主张乙对甲享有的抗辩权,所以B项正确。同时丙可以向甲主张其对乙享有的抗辩权,所以A项正确。债务承担之后,原债务人乙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若丙不对甲清偿,甲也不能要求乙清偿。若乙对甲清偿,则构成代为清偿。故C项错误,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96W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