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admin2020-12-24  24

问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B: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C: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D:乡、民族乡、镇设立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答案ACD

解析【考点】我国选举的组织与程序【详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8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可见,A项正确。根据第8条第2款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可见,B项错误,而C项和D项正确。【陷阱】一定要注意“领导”和“指导”的区别。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8条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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