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三种股票被选为样本股,基期价格分别为3.20元、4.00元和5.00

免费考试题库2019-12-17  9

问题 有甲、乙、丙三种股票被选为样本股,基期价格分别为3.20元、4.00元和5.00元,计算日价格分别为6.40元,6.40元和5.50元。如果设基金指数为100点,用综合法计算结算为(6.4+6.4+5.5)(3.2+4+5)*100,即150点。()

选项

答案

解析综合法是将样本股票基期价格和计算期价格分别加总,然后再求出股价指数,其计算公式为:股票指数=报告期股价之和/基期股价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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