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8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

恬恬2019-12-17  18

问题 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拟进行破产重整。2×18年3月,当地法院批准了甲公司的重整计划,对于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的普通债权共计4.5亿元,甲公司按照10%的比例以现金进行清偿,并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2年内清偿完毕,甲公司于2×18年3月、2×19年3月分别偿还2000万元、2500万元。破产重整方案中还规定,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2×18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18000万元B.2×19年应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0500万元C.2×18年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D.甲公司应在履行完重整计划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答案BCD

解析根据甲公司的破产重整方案“只有在甲公司履行重整计划规定的偿债义务后,债权人才根据重整计划豁免其剩余债务,否则管理人或债权人有权要求终止重整计划,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所作的债权调整承诺也随之失效”,这说明,债权人所作出的债务豁免承诺只有在甲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履行完所有偿债义务之后才生效,在此之前,甲公司不应该确认重组收益,选项A错误,选项C和D正确,甲公司只能在2×19年3月偿还完债务后,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5000-4500=40500(万元),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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