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

书海库2019-12-17  22

问题 2010年3月8日,甲向乙借用电脑一台。3月15日,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一块。5月10日,甲要求乙返还手表,乙以甲尚未归还电脑为由,拒绝返还手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和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选项 A:乙是在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B:乙是在行使不安抗辩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C:乙是在行使留置权,可以暂不返还手表D:乙应当返还手表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抗辩权”。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有权就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案中,甲乙并非企业,乙占有的手表与其要求甲返还电脑的债权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乙不享有留置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都是在同一合同中,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选项AB错误。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是两个自然人,所以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而题目中是两个合同,所以不能行使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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