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

昕玥2020-05-20  21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4年8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款为5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在2005年3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7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经发出,款项已收回。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50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甲公司2004年度因此而确认的财务费用为( )元。  

选项 A、100000B、125000C、150000D、200000

答案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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