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责令改正 Ⅲ.出具警示函 ...

admin2020-12-24  20

问题 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Ⅰ.监管谈话

Ⅱ.责令改正

Ⅲ.出具警示函

Ⅳ.刑事拘留

Ⅴ.更换主办人

选项 A、Ⅰ,Ⅱ
B、Ⅰ,Ⅱ,Ⅲ
C、Ⅲ,V
D、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B 根据《财务顾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时,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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