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张某在某省会城市的甲公司任职,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张某自行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1500...

admin2020-12-24  32

问题 中国公民张某在某省会城市的甲公司任职,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张某自行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1500元。
(2)擅长写作的张某于当年6月出版一本短篇小说,取得稿酬50000元。
(3)由于张某表现优异,甲公司12月以120万元的价格向其出售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房屋的市场价格为200万元,该住房系公司2015年以150万元的价格购置。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利用工作之余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并于当年3月取得相关证书,为接受继续教育所发生的支出为5000元;由于没有住房,张某每月需要支付租金2000元;8月份由于生病,扣除医保报销后张某负担符合规定的医药费20000元,张某已向甲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甲公司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各扣除项目具体如何扣除。
(2)张某1~3月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张某取得稿酬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4)甲公司低价向张某出售住房,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张某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1) ①法定减除费用5000元/月; ②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属于专项扣除,可据实扣除; ③接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④由于在省会城市,所以住房租金支出每月可以扣除1500元。 【提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张某个人负担20000元,其中5000元的部分,应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2) ①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5000-1500-1500=7000(元) 甲公司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②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2-5000×2-1500×2-1500×2=14000(元) 甲公司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4000×3%-210=210(元) ③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5000×3-5000×3-1500×3-1500×3-3600=17400(元) 甲公司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7400×3%-210-210=102(元) (3)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70%=28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28000×20%=5600(元)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 (1500000-1200000)÷12=25000(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张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0-1200000)×20%-1410=58590(元) (5)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50000×(1-20%)×70%]-60000-1500×12-(1500×12+3600+5000)=103400(元) 全年应纳税额=103400×10%-2520=7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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