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

恬恬2020-05-20  13

问题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选项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借条出具日并非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故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36条第1款,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故选项B错误。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即主债权人对抵押人主张了部分权利,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第11条,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故选项C正确。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21条,选项D表述过于绝对。另,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不能因此推断保证人放弃了主债务诉讼时效届满的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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