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竞选董事长一职,使用了一切可以的利用的办法,甲还是落选,乙成功当选集团公司

恬恬2020-05-20  16

问题 甲、乙竞选董事长一职,使用了一切可以的利用的办法,甲还是落选,乙成功当选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甲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一日中午,甲、乙一同陪三个客户就餐。甲趁乙出去解手而客户又未注意时,往乙的酒杯内投放了早已准备好的毒药。散席后不久,乙毒性发作,经抢救无效死亡。为避免大家的怀疑,甲自己也服了少量毒药,出现轻微中毒症状,并散布自己和乙都是食物中毒。针对甲的行为触犯的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甲的行为构成投毒罪C.甲的行为构成报复陷害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选项

答案D

解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第一,甲的行为致乙死亡,侵犯了乙的生命权,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第二,甲将毒药投入乙的酒杯,只可能导致乙死亡,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故不能认为其实施了投毒罪所要求的投毒行为。其所实施的只是以毒药为杀人工具的杀人行为。第三,甲将早已准备好的毒药放入乙的酒杯内,希望乙被毒死,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综上所述,D项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WkM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