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在要约中提出:

昕玥2019-12-17  15

问题 甲学校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定作一批桌椅,要约中表明了桌椅的样式,甲在要约中提出:“双方发生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乙公司回信接受甲公司的一切条件,但在回信中指出,双方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根据已知条件,判断下列选项:()

选项 A: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已经达成了合意B: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非实质性变更C: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乙的变更是实质性变更D: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乙的回信是新要约

答案CD

解析《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C、D两项正确,排除A、B两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YwfKKK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