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某出资40万元、钱某出资20万元、孙某出资15万元、李某出资3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

admin2020-12-24  7

问题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赵某出资40万元、钱某出资20万元、孙某出资15万元、李某出资3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公司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副经理赵某担任
B.公司不设董事会,由李某担任执行董事,任期2年
C.公司不设监事会,由孙某担任监事,任期4年
D.公司首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李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非一人公司)的股东会是必设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不能由副经理担任,选项A错误。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但董事的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项B正确。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是3年,选项C错误。选项D:有限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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