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
题库总管
2019-12-17
15
问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高某虽然年幼,但是对待证事实有相应的辨别能力,不属于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C项表述太绝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对于证据加以审查判断的关键仍然在于其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至于提供证言的证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并不是判断该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定要求,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u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
随机试题
腕部科雷氏骨折摄影方法,错误的是 A.中心线垂直射入尺、桡骨茎突连线中点 B
()主要是指来自于投保方的风险、开放保险市场带来的风险以及社会经济环境变化所导致
已知某一批次砂土样的相对密度,则下列()土样的状态属于中密状态。
患者,男,34岁。反复发作性四肢抽搐伴意识丧失2年余。入院前8小时四肢抽搐频繁发
下列药物中毒后可引起瞳孔扩大的药物是
良好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的作用包括( )。
共用题干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事故报告和应急预案工作的说法,正确的是()。A.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都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下列关于债券市场交易价格的说法,错误的有()。A.债券发行后,绝大多数在流通市场(二级市场)上按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B.交易价格的高低,取决于公众对该债券的评价
关于宪法效力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年)A.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B.宪法不适用于定居国外的公民C.在一定条件下,外国人和法人也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