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财务会计
医药卫生
金融经济
考公考编
外语考试
学历提升
职称考试
建筑工程
IT考试
其他
登录
财务会计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
题库总管
2019-12-17
63
问题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高某虽然年幼,但是对待证事实有相应的辨别能力,不属于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因此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B项正确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6条和《刑事诉讼法解释》第78条第3款规定,C项表述太绝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63条规定,对于证据加以审查判断的关键仍然在于其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证据经法庭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至于提供证言的证人是否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并不是判断该证言能否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定要求,因此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zuoweng.com/ti/CuWfKKKQ
相关试题推荐
共用题干 常年居住在Y省A县的王某早年丧妻,独自一人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养大成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
甲有乙、丙和丁三个女儿。甲于2013年1月1日亲笔书写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
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
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
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幼儿饮食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A.吃多 B.吃冷 C.吃硬 D.吃
Tc-二磷酸盐显像剂中加还原剂的目的是 A.提高标记率 B.降低锝的价态
(2010年)道路选线难以避开地质缺陷,但尽可能使路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
( )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未上衣领的棉质机织女衬衫
井下基本控制导线的敷设,一般需要每()km加测一条陀螺定向边。 A.0.5~1.0B.1.0~1.3 C.1.3~1.5D...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
已知在双代号网络计划中,某工作有2项紧后工作,它们的最迟开始时间分别为11天和13天。如果该工作的持续时问为3天,则该工作最迟开始时间为()天。A.8B.1
下列属于对所得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有( )。A.巴拿马B.英属维尔京群岛C.塞浦路斯D.中国香港E.中国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