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

恬恬2019-12-17  15

问题 <P>2007年7月1日,甲钢铁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向乙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发函,其中有甲公司生产的各种型号钢材的数量、价格表和一份订货单,订货单表明:各型号钢材符合行业质量标准,若乙公司在8月15日前按价格表购货,甲公司将满足供应,并负责运送至乙公司所在地,交货并付款。7月10日,乙公司复函称:如果A型号钢材每吨价格下降200元,我公司愿购买3000吨A型号钢材,贵公司如同意,须在7月31日前函告。7月25日,甲公司决定接受乙公司的购买价格,在甲公司做出决定后,同日收到乙公司的撤销函件,表示不再需要购买A型号钢材。7月26日时,甲公司正式发出确认函告知乙公司,表示接受乙公司就A型号钢材的购买数量及价格,并要求乙公司按约定履行合同,乙公司于当日收到甲公司的该确认函。乙公司认为其已给甲公司发出撤销函件,故买卖合同未成立,双方因此发生争议。</P><P>要求: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P><P>(1)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简要说明理由。</P><P>(2)2007年7月1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是否构成承诺?简要说明理由。</P><P>(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P>

选项 <P>(1)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是要约。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此题中,2007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具备订立合同的数量、价格、标的物品种、质量、交货方式等主要条款,并表明了经乙公司同意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P><P>(2)乙公司向甲公司回复的函件不构成承诺。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此题中,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进行了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不构成承诺,应为新要约。</P><P>(3)乙公司主张买卖合同未成立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此题中,乙公司7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该要约是不得撤销的。</P>

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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